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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磅!蕉城区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布!
物业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
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
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不能有丝毫懈怠。
为进一步规范蕉城区物业企业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了工作方案。
那么,接下来要整治哪些问题、工作如何开展、遇到相关问题怎么举报?别急,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 整治内容
重点围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问题,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
(一)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公共主要指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将住宅小区公共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未将住宅小区公共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二 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
城市管理局会同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10日前)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小区公共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于7月10日前上报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无备案的小区进行摸底上报。
(三)抽查核实阶段(2021年7月底前)
城市管理局联合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少于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总数的10%),现场核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帐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开公示等情况,查找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并收集问题佐证材料。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底前)
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城市管理局负责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就地化解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未整改的,由城市管理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处罚的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时由发改部门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企业和人员存在暴力抗拒检查或侵占住宅小区公共等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五)验收巩固阶段(2021年9月底前)
城市管理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整治情况,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建议清单”。同时,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公共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支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三 投诉举报渠道
专项整治期间,如有发现涉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或到蕉城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593-2513659
邮箱:jcqwyjgzx@163.com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九号城市广场5楼524(蕉城区物业监管中心)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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